建筑企业党员负面清单
建筑企业党员负面清单
一、违规操作
1. 在施工过程中私自调整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者超出批准的范围进行施工。
2. 擅自决定资金使用,未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和报批,或使用资金与计划不符。
3.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劳动纪律,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
二、失职行为
1.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怠工懒散,对岗位上发生的问题不作处理或者敷衍了事。
2. 玩忽职守,不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监管和控制,造成项目质量不合格的。
3. 未按照规定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对党的事业无任何贡献。
三、违纪行为
1. 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党的章程和决议,参与非法经营活动或者受贿行为的。
2. 私自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损害企业和党的形象和利益。
3. 对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或者造谣诽谤的。
四、腐败行为
1. 某党员在建筑企业内,利用职权或者关系获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索取财物。
2. 以权谋私,挪用企业资金或者资源,用于个人或家族的消费或者其他不当目的。
3. 利用职务之便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包括受贿、贪污、挪用或非法占有企业资产等行为。
五、其他违规行为
1. 向外部人员提供虚假文件或不实信息,损害企业利益或公共利益的。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劳动法规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3. 私自泄露企业机密、商业秘密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所述为建筑企业党员负面清单,建筑企业党员应严格遵守党纪和法纪,秉持廉洁自律的原则,做到廉洁奉公,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体员工向党内的正面表现努力迈进,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和党的事业做出贡献。